鹤城检察:公益诉讼亮剑“消”字号抗(抑)菌 制剂非法添加乱象
2022-06-16 08:58:4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袁洁 | 点击量:684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 (通讯员 袁洁)为落实最高检、省检察院对本地“消”字号抗(抑)菌制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案件的指示精神,6月13日,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,对辖区内一家诊所进行了调查,发现其销售的消毒产品--天山紫珠草肽抑菌膏中非法添加了抗真菌药物咪硝唑,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,消毒产品禁止使用抗生素、抗真菌药物、激素等物料。

该院立即向鹤城区卫生健康局制发立案决定书,要求该局立即依法履职对违法消毒产品进行查处,及时排除风险隐患,规范消毒产品广告宣传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买得放心,用得安全。

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主任丁波介绍,“消”字号抗菌制剂作为消毒产品在生活中较为常见,是一种能够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者黏膜的制剂,具有一定的抑菌、杀菌作用。如果“消”字号抗菌制剂违规添加禁用药物,容易引发过敏反应,导致产生耐药菌株、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,严重的甚至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。

民生无小事,防患于未然。接下来,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继续开展“消”字号抗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,用实际行动来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
  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:目前市面上销售的“消字号”产品为消毒用品,主要具有消毒杀菌作用,不具备治疗功能。治疗疾病应当咨询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,并认准“国药准字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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